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
上海急救培训
您的当前位置:主页 > 急救 > 中毒急救 > 正文

哪些人群奎宁的慎用禁用

来源:网络整理 编辑:管理员 时间:2018-03-17

  孕妇禁用,奎宁有催产作用,本品可通过胎盘,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及中枢神经系统、四肢的先天缺损。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
  对于哮喘病人、心房颤动及其他严重心脏疾患、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、重症肌无力、视神经炎患者均应慎用。

  心肌病及孕妇禁用。用奎宁治疗脑性疟疾是危险的,对奎宁过敏者用此药有危险性。

相关文章:

上海急救培训

关于我们  法律声明  网站地图

Copyright © 2017-2018 悦安健康网 版权所有  

上海急救培训中心

Top